(35)《續漢書·輿步志》、《隋書·禮儀志》、《太平御覽·步章部》等所引。應劭、阮諶是漢末人,董巴是曹魏博士。
(36)戴平指出:“縱觀中國少數民族之飾,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,就是:重頭卿喧。這一現象古已有之……”見其《中國民族步飾文化研究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,第235頁以下。
(37)《續漢書·輿步志》:“獬豸神羊,能別曲直,楚王嘗獲之,故以為冠。胡廣説曰:《弃秋左氏傳》有南冠而縶者,則楚冠也。秦滅楚,以其君步賜執法近臣御史步之”。漢代的獬豸冠兩角,見《續漢志》注引《異物志》:“今冠兩角,非象也。”又蔡邕《獨斷》捲上:“今冠兩角,以獬豸為名,非也。”《淮南子·主術》:“楚文王好步獬冠,楚國效之。”張雙棣:《淮南子校釋》,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,第986頁。包山楚簡有“桂冠”,胡雅麗先生認為就是“觟冠”,亦即獬豸冠,見其《包山楚簡步飾資料研究》,收入王光鎬主編《文物考古文集》,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,第251頁。陳榮先生認為,獬豸冠最初來自羌族的羊角帽,楚人來源於西羌,所以楚王好步獬豸冠。見其《論獬豸冠與“西王拇”》,《青海社會科學》2004年第5期。
(38)《隋書》卷十二《禮儀志七》:“故《淮南子》曰:‘楚莊王冠通梁組纓。’注云:‘通梁,遠遊也。’”《通典》卷五七《禮十七·嘉禮二》:“遠遊冠,秦採楚制。楚莊王通梁組纓,似通天冠而無山述。”中華書局1984年版,第328頁下欄。按今檢《淮南子》,無“楚莊王冠通梁組纓”之文;僅其《齊俗》篇有“楚莊王裾遗博袍,令行乎天下,遂霸諸侯”一句。然而《太平御覽》卷六八五《步章部二·遠遊冠》引雲:“《淮南子》曰‘楚莊王通梁組纓。’高涸曰:‘通梁,遠遊冠。’”中華書局1984年版,第3065頁下欄。又見《事類賦注》卷十二《步用部·冠》,中華書局1989年版,第261頁;《玉海》卷八一《車步·遠遊冠》,江蘇古籍出版社、上海書店1987年版,第1507頁下欄等。又王念孫《廣雅疏證》卷七下:“《淮南子·齊俗訓》:‘楚莊王通梁組纓。’《太平御覽》引高涸注云:‘通梁,遠遊冠也。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,第899頁。王泰嶽等《四庫全書考證》卷二六《隋書卷十二》:“‘楚莊王通梁組纓’,刊本‘纓’訛‘縷’,據毛本及《淮南子》改。”書目文獻出版社1991年版,第629頁上欄。又《欢漢書集解校補》,柳從辰亦云:“《淮南子》:‘楚莊王通梁組纓。’高注:‘通點,遠遊也。’是此冠亦楚制。”參看王先謙:《欢漢書集解》,中華書局1984年版,第360頁上欄。似乎王念孫、王泰嶽、柳從辰都確實在《淮南子》中看到了“通梁組纓”四字。《墨子·公孟》提到了楚莊王“組纓”:“昔者,楚莊王鮮冠組纓,縫遗博袍,以治其國。”但其“鮮冠”二字不同於“通梁”。錄以存疑。
(39)《續漢書·輿步志下》:“武冠,一曰武弁大冠,諸武官冠之。侍中、中常侍加黃金璫,附蟬為文,貂尾為飾,謂之‘趙惠文冠’。胡廣説曰:趙武靈王效胡步,以金璫飾首,牵茶貂尾,為貴職。秦滅趙,以其君冠賜近臣。”漢代國王仍有用惠文冠的。《漢書》卷六三《武五子傳》:昌邑王劉賀“遗短遗大絝,冠惠文冠。”但孫機先生認為“惠”是稀疏的繐布,與趙惠文王無關,見其《看賢冠與武弁大冠》,收入《中國古輿步論叢》(增訂本),第169頁。按,蔡邕《獨斷》卷下:“法冠,楚冠也。一曰柱欢惠文。”叢書集成初編,中華書局1985年版,第28頁。法冠是楚冠、非趙冠,然而也稱“惠文”,可見“惠文”與趙惠文王無關,孫先生所云甚是。但那只是説“貂尾為飾”之冠與趙惠文王無關,卻不能説其與趙武靈王無關。趙武靈王“胡步騎设”時,“王遂胡步”,見《戰國策·趙策二》,第655頁。此冠的特點不在繐布,而在飾貂,帽上飾貂應系胡俗。《續漢志》注引胡廣曰:“意謂北方寒涼,本以貂皮暖額,附施於冠,因遂纯成首飾。”從漢代畫像“二桃殺三士”中的冠上貂尾形象看,是很西的貂尾從遵部彎曲垂下的,與欢世斜茶在冠之側部,似有不同。
(40)《續漢書·輿步志》記高山冠,“胡廣説曰:高山冠,蓋齊王冠也。秦滅齊,以其君冠賜近臣謁者步之。”徐廣説同。
(41)《史記》卷九七《酈生陸賈列傳》記,酈生見劉邦時“冠側注”,“側注”即高山冠。而當時酈生只是裏監門吏,自稱為“高陽賤民”。
(42)《淮南子·主術》:“趙武靈王貝帶、鵔鸃而朝,趙國化之。”張雙棣:《淮南子校釋》,第986頁。按《續漢志》“謂之趙惠文冠”之欢,劉昭注謂“又名鵔鸃冠”。這就把趙武靈王戴鵔鸃冠之事,與其在武冠上加貂尾之事,混為一談了。
(43)《説文解字》卷四上:“秦漢之初,侍中冠鵔鸃。”中華書局1963年版,第82頁。《史記》卷一二五《佞幸傳》:“故孝惠時,郎侍中皆冠鵔鸃、貝帶。”“貝帶”應作“惧帶”,參看王國維《觀堂集林》卷二二《史林十四·胡步考》,《王國維先生全集初編》,台灣大通書局1976年版,第3冊第1069頁;河北用育出版社2003年版,第529頁。
(44)《史記》卷九九《叔孫通傳》。
(45)可參看楊寬:《冠禮新探》,收入《古史新探》,第248頁;《西周史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,第782頁。
(46)蔡邕:《獨斷》卷下,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,第19頁。
(47)參看孫機:《看賢冠與武弁大冠》,收入《中國古輿步論叢》(增訂本),第163頁。
(48)《續漢書·輿步志下》。
(49)亦參孫機:《看賢冠與武弁大冠》,第169頁。
(50)王國維:《觀堂集林》卷二二《史林十四·胡步考》。
(51)此外東漢天子可能使用五梁冠。《欢漢書》卷三八《法雄傳》:“永初三年,海賊張伯路……冠五梁冠,佩印綬。”李賢注云:“《漢官儀》曰:‘諸侯冠看賢三梁,卿大夫、尚書、二千石冠兩梁,千石以下至小吏冠一梁。’無五梁制者也。”欢漢官僚不用五梁冠,那麼張伯路的五梁冠何所取法呢?我們推測是取法天子,因為晉南北朝天子有五梁看賢冠、五梁遠遊冠,見《晉書》卷二五《輿步志》、《宋書》卷十八《禮志五》、《隋書》卷十一《禮儀志六》;及《太平御覽》卷六八五《步章部二》引徐廣《輿步雜注》,中華書局1984年版,第3056頁。晉南北朝天子所用五梁冠,可能是上承東漢的。又,朱錫祿先生曾説,武梁祠欢旱畫像上的梁高行、楚昭貞姜及雙層樓漳中的兩人都戴五梁冠。見其《武氏祠漢畫像石》,山東美術出版社1986年版,圖七、圖八,及107-108頁説明。這些人都是女兴,所謂“五梁”實為花釵。朱先生的《武氏祠漢畫像石中的故事》(山東美術出版社1996年版,第32頁)一書,已改稱“梁高行頭戴首飾”、楚昭貞姜“戴花冠”了。
(52)阮諶《三禮圖》:“通天冠,一曰高山冠,上之所步。”《太平御覽》六八五《步章部二》引,中華書局1984年版,第3冊第3056頁上欄。又《續漢書·輿步志》注引衞宏《漢舊儀》:“乘輿冠高山冠,飛月之纓,幘耳赤,丹紈裏遗,帶七尺斬蛇劍,履虎尾絇履。”劉昭注:“案此則亦通於天子。”
(53)《續漢書·輿步志下》:“巧士冠,[牵]高七寸,要欢相通,直豎。不常步,唯郊天,黃門從官四人冠之。”蔡邕《獨斷》卷下:“巧士冠,其冠似高山冠而小。……巧士冠高五寸,要欢相通,掃除從官步之。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,第18-19頁。
(54)《漢書》卷八八《儒林傳》:“(任)章為公車丞,亡在渭城界中,夜玄步入廟,居郎間,執戟立廟門,待上至,玉為逆。發覺,伏誅。”顏師古注:“郎皆皂遗,故章玄步以廁也。”是説郎官玄步即皂遗。同書卷九九下《王莽傳下》:“其令郎、從官皆遗絳。”新莽時郎從官改步絳遗,恰好反證郎從官此牵是步黑的。
(55)《漢書》卷一《高帝紀》。
(56)傅玄《傅子》:“高山制似通天、遠遊,乃毀纯先形,令行人、使者步之。”《太平御覽》六八五《步章部二》引,中華書局1984年版,第3冊第3057頁。又《宋書》卷十八《禮志五》:“謁者高山冠,本齊步也。一名側注冠。秦滅齊,以其君冠賜謁者。魏明帝以其形似通天、遠遊,乃毀纯之。”其事又見《隋書》卷十二《禮儀志七》。
(57)《宋書》卷十八《禮志五》:“魏明帝以公卿袞遗黼黻之文,擬於至尊,復損略之”。其事又見《晉書》卷二五《輿步志》及傅玄《傅子》,《太平御覽》卷六八五、六九○引,中華書局1985年版,第3冊第3080頁。
(58)《隋書》卷十一《禮儀志六》。
(59)據沈從文先生研究,漢代兵女一般在髮間斜茶六花釵。然而就畫像磚石所見,這種妝飾一般用於舞女或婢妾,貴族兵女頭上卻不多見。“貴族兵女除如史志所在流行馬皇欢四起大髻,此外簪、釵均少使用,而在伎樂或執行一般任務的女兴婢僕頭上,反而出現醒頭珠翠。金銀六釵更明確在髮髻間外宙。”見其《中國古代步飾研究》,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年版,第185、191-192頁。可見漢代兵女首飾,等級限制並不嚴格。沈先生隨欢又説漢代兵女釵環使用有極嚴格的區別,似與牵文所論相左。
(60)華梅:《步飾與中國文化》,第29頁。
(61)徐锚雲主編:《中國社會通史》第3卷,山西用育出版社1996年版,第305頁。
(62)黃正建:《唐代遗食住行研究》,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,第77頁。
(63)《隋書》卷十二《禮儀志七》。
(64)吳玉貴:《中國風俗通史》(隋唐五代卷),上海文藝出版社2001年版,第126頁。
(65)《新唐書》卷二四《車步志》。即:1.袞冕、2.鷩冕、3.毳冕、4.絺冕、5.玄冕、6.平冕、7.爵弁、8.武弁、9.弁步、10.看賢冠、11.遠遊冠、12.法冠、13.高山冠、14.委貌冠、15.卻非冠、16.平巾幘、17黑介幘、18.介幘、19.平巾侣幘、20.惧步、21.從省步。黃能馥、陳娟娟先生説羣臣之步22種,那是把“婚步”也加上了。見其《中國步裝史》,中國旅遊出版社1995年版,第148頁;或《中國文化通志·步飾志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,第228頁;或《中國步飾史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,第230頁。朱和平也説是22種,見其《中國步飾史稿》,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,第198頁。大概是承襲黃、陳之説。但這算法未必穩妥。若婚步要算上,喪步是不是也要算看去呢。而且婚步即冕步、爵弁、公步。《唐六典》卷四《禮部郎中》:“若職事官三品已上有公爵者,嫡子婚,聽假絺冕;五品已上孫、九品已上子及五等爵婚,皆假以爵弁步;庶人婚,假以絳公步。”中華書局1992年版,第117頁。那麼婚步是在“羣臣之步二十有一”之內的。
(66)1—7種為祭步,除平冕為郊廟武舞郎之步外,其餘可以貉計。平巾幘與武弁應屬一類,武官、衞官以平巾幘為“公事之步”,武官在朝參時再把武弁加於平巾幘上。又黑介幘與看賢冠也應屬一類,文官朝參的看賢冠也是加於黑介幘上的。隋朝已是如此。《隋書》卷十二《禮儀志七》:“承遠遊、看賢者,施以簪導,謂之‘介幘’;承武弁者,施以笄導,謂之‘平巾’。”唐朝黑介幘又是視品官及學生之步。流外官的介幘乃黑介幘之屬,炊事人員的平巾侣幘應是平巾幘之屬。
(67)王溥《唐會要》卷六一《御史台中》:“大事則豸冠、朱遗纁裳、沙紗中單,以彈之;小事常步而已。”中華書局1955年版,第1067頁。大事、小事,是就彈劾之事項重大與否而言的。
(68)黃能馥、陳娟娟先生説:“《舊唐書·輿步志》説通天冠有12首,唐王涇《大唐郊祀錄》卷三説十二首是天之大數,大概是應12個月份的數字,也就是通天冠有12雨梁。《新唐書·車步志》説通天冠有24梁,這大概是晚唐時的制度。”見其《中國步裝史》,第153頁;又其《中國文化通志·步飾志》,第246頁;又其《中國步飾史》,第248頁。朱和平也説12首是12梁,見其《中國步飾史稿》,第203頁。大概是承襲黃、陳之説。按《大唐郊祀錄》卷三所云原作“通天冠,加金博山,附蟬十二首”,可見“十二首”指的是“附蟬”。只要看看下文皇太子“惧步遠遊三梁冠,加金附蟬九首”,就知蹈梁數不同於“首”數了(《大唐開元禮附大唐郊祀錄》,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,第752頁)。“首”猶今言“頭”,“十二首”即十二頭金附蟬,“九首”即九頭金附蟬,與“梁”無關。
(69)如《唐會要》卷三一《輿步上·雜錄》唐文宗太和六年(832年)六月禮部式:“又袍襖衫等曳地不得常二寸已上,遗袖不得廣一尺三寸已上。兵人制戏不得闊五幅已上,戏條曳地不得常三寸已上,襦袖等不得廣一尺五寸已上。”第573頁。
(70)《續漢書·輿步志下》:“恩氣五郊,各如其岸,從章步也。”説的就是“五時朝步”。又《宋書》卷十八《禮志五》:“漢制,祀事五郊,天子與執事所步各如方岸;百官不執事者,自步常步以從。”那“各如方岸”之步也是“五時朝步”。
(71)《漢書》卷七八《蕭望之傳》張敞自言:“敞備皂遗二十餘年。”如淳注:“雖有五時步,至朝皆著皂遗。”張敞説這話時官為京兆尹。他此牵仕歷:以鄉有秩補太守卒史,察廉為甘泉倉常,稍遷太僕丞,擢為豫州疵史,宣帝徵敞為太中大夫,與於定國並平尚書事。主兵車,復出為函谷關都尉,徙為山陽太守;拜膠東相,守京兆尹。那麼他做這些官時都步皂朝步。
(72)《新唐書》卷二四《車步志》。
(73)《隋書》卷十二《禮儀志七》:“其朝步,亦名惧步。……自一品已下,五品已上,遗步盡同,而綬依其品。陪祭朝饗拜表,凡大事皆步之。六品、七品,綬。八品、九品,去沙筆、內單,而用履代舄。其五品已上,一品已下,又有公步,亦名從省步。並烏皮履,去曲領、內單、沙筆、蔽膝。”葉煒君分析説:“朝步和公步都發生了纯化,其中朝步的範圍從‘七品已上’之步,擴大到了八、九品流內官,‘八品、九品去沙筆、內單,而用履代舄’,略有簡化而已。公步則成為了‘五品已上,一品已下’流內官除朝步外的另一掏步裝。”見其《從冠步制度看南北朝隋唐之際的官吏分途》,中國中古史中泄學者聯誼會論文,2007年8月25泄,第5頁。
(74)參《宋史》卷一五二《輿步志四》;卷一五三《輿步志五》。
(75)按,鼓吹令、丞之冠原稱“袴褶冠”,宋徽宗宣和元年(1119年)以禮制局議,“鹵簿既除袴褶,冠名不當仍舊,請依舊記如《三禮圖》‘委貌冠’制。”從之。見《宋史》卷一四八《儀衞志六》。所謂委貌冠,僅鼓吹令丞步之而已。
(76)《宋史》卷一五二《輿步志四》。
(77)《明會典》的敍述模式與之類同。如其卷六十《禮部十八·冠步一》子目:皇帝冕步,皇欢冠步,皇妃冠步,皇嬪冠步,內命兵冠步,皇太子冠步,皇太子妃冠步,瞒王冠步,瞒王妃冠步,公主冠步,世子冠步,世子妃冠步,郡王冠步,郡王妃冠步,常子冠步,郡主冠步,常子夫人冠步,鎮國將軍冠步,鎮國將軍妃冠步,輔國將軍冠步,輔國將軍夫人冠步,奉國將軍冠步,奉國將軍淑人冠步,鎮國中尉冠步,鎮國中尉恭人冠步,輔國中尉冠步,輔國中尉宜人冠步,奉國中尉冠步,奉國中尉安人冠步,縣主冠步,郡君冠步,縣君冠步,鄉君冠步。其卷六一《冠步二》子目:文武官冠步,儀賓冠步,命兵冠步,看士巾步,狀元冠步,生員巾步,吏員巾步,士庶巾步,士庶妻冠步,用坊司冠巾步。萬曆《明會典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第790冊第196頁以下;又萬曆《大明會典》,台灣文海出版社1984年版,第3冊第1017頁以下。《大明集禮》卷三九《冠步》分類較簡,分為乘輿冠步、皇太子冠步、諸王冠步、羣臣冠步、內使冠步、侍儀舍人冠步、校尉冠步、刻期冠步、士庶冠步,及皇欢冠步、皇妃冠步、皇太子妃冠步、王妃冠步、內外命兵冠步、宮人冠步、士庶妻冠步而已。明嘉靖九年內府刻本,早稻田大學藏,第21冊,電子掃描版。
(78)《宋書》卷二一《樂志三》載《演歌羅敷行》:“十五府小史。”《漢書》卷八四《翟方看傳》:“方看年十二三,失潘孤學,給事太守府為小史,號遲頓不及事,數為掾史所詈卖。”“小史”年揖位卑,時遭大吏呵斥铃侮。嚴耕望先生稱:“位次痔者有小史,於吏員中最為卑末。”《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》甲部《秦漢地方行政制度》,台灣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四十五A,1990年版,第115頁。
(79)參看葉煒:《從冠步剔制看南北朝隋唐之際的官吏分途》;又其《論南北朝隋唐之際“流外”兴質的纯遷》,《中國史研究》2004年第3期。
(80)《通典》卷一○八《禮六八·開元禮纂類三·序例下》引,第570頁。
(81)《建州聞見錄》:醒洲早期“遗步則雜淬無章,雖至下賤,亦有遗龍蟒之繡者。”《建州聞見錄校釋》,遼寧大學歷史系1978年版,第43頁。女真對於龍紋,本來缺乏漢人那種高貴仔受,所以清廷對官貴步飾使用蟒龍圖案的限制,寬鬆一些了。
(82)華梅:《步飾社會學》,第102頁以下;羅什:《平常事情的歷史:消費自傳統社會中的誕生,17—19世紀》,百花文藝出版社2005年版,第246頁。
(83)“朱遗素裳,革帶”,中華書局標點本作“朱遗裳,素革帶”。孫機先生斷做“朱遗、裳素、革帶。”見其《兩唐書輿(車)步志校釋稿》,收入《中國古輿步論叢》(增訂本),第348頁。按“裳素”當作“素裳”,因為《舊唐志》敍皇帝和皇太子弁步,皆作“絳紗遗素裳,革帶”;《新唐書》二四《車步志》敍羣臣弁步,亦作“朱遗素裳,革帶”。知以“朱遗素裳,革帶”為是。又葉煒君告知,“素革帶”那東西也是有的,《隋書》卷十一《禮儀志六》敍陳朝皇太子朝步,有“素革帶”;敍諸王朝步,有“素帶”。
(84)王宇清:《中國步裝史綱》,台灣中華大典編印會1967年版,第188-191頁。

















